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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质疑湖北省纪委----举报武汉副市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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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2 19: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湖北省纪委对“实名举报武汉副市长"的回应,严重质疑湖北省纪委的工作态度。本来这种事不关我等草民神马事,但作为堂堂的省委部门如此说假话,确实有点侮辱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
  1、收到举报信的时间。湖北省纪委说是:“7月底收到兰世立委托其亲属送来的类似举报信”,兰剑敏介绍,7月初她就将举报信给了有关部门。
  2、湖北省纪委说“随后两次约其亲属当面核实情况,并就举报内容展开调查,同时希望举报人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但令人遗憾的是,据兰剑敏介绍,早在7月初,她就将此信递交给了湖北省纪委和检察院,并恳请纪委入狱向兰世立当面核查个中细节。但截至9月1日尚未得到上述机构的明确回复,纪委也没有与兰世立接触。
  附转载:
  
  杨涛:应尽快调查实名举报武汉副市长事件
    据兰剑敏介绍,7月初她就将举报信给了有关部门。如果属实,有关机关按兵不动,显然不符合有关规定。如果不实,有关机关也应查明事实,追究控告人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9月1日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召开发布会,宣布民营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和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兰世立实名举报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
  
  
  根据兰世立对外公布的《控告状》,兰世立控告袁善腊有多项违法违纪行为,包括大肆索取巨额贿赂,包养多名情人;利用公职挪用公款,将政府的巨额资金借给黑社会发放高利贷等。
  
  
  上述举报内容均未获证实。如果举报属实,那么袁善腊可能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等多项罪名;相反,如果控告的事实不成立,那么有关机关也应查明事实,公布真相,替袁善腊洗清污名,挽回他本人和政府机关的清白,追究控告人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
  
  
  但令人遗憾的是,据兰剑敏介绍,早在7月初,她就将此信递交给了湖北省纪委和检察院,并恳请纪委入狱向兰世立当面核查个中细节。但截至9月1日尚未得到上述机构的明确回复,纪委也没有与兰世立接触。
  
  
  有资料显示,检察机关接受的举报,有近80%是匿名举报,为了提高案件的查办数量和质量,无论检察机关还是纪检监察机关都出台了大量奖励实名举报的措施。而且,对于公民进行实名举报的,有关国家机关作出诸多规定,要求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及时查处和回复举报人,依法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实名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内容不清的,举报中心应当在接到举报材料后七日内与举报人联系,要求举报人补充有关材料”,“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也曾下文,对于实名举报的,应当在受理举报件后及时将承办单位、承办人、联系方式告知举报人,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
  
  
  兰世立实名举报武汉市副市长,作为具有查处职责的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和湖北省检察院,理应及时接触举报人,进行立案调查或者侦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但从7月至今已近两个月,有关机关按兵不动,显然不符合有关规定,也不利于保障举报人控告的权利,更可能错失查处犯罪的良机,让涉案人员串供、销毁证据。
  
  
  也许正是有关执法、执纪机关的按兵不动,让兰剑敏不得不将控告内容诉诸公开的新闻发布会,有关机关则可能进一步陷入被动局面———如果举报属实,则执法、执纪机关按兵不动的行为将造成公信力受损;如果失实,则诬告的恶劣影响进一步扩散。
  
  
  “亡羊补牢犹未晚”,有关执法、执纪机关应当对此前迟迟不立案侦查的原因作出解释,同时,应尽快对这一事件立案调查,化被动为主动,查明真相并作出公正的处理,维护法律的尊严,赢得公众的信服。
  
  
  
  湖北纪委回应武汉副市长遭实名举报事件
    
    9月1日,网上出现原东星公司负责人兰世立亲属在京公开举报武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相关信息。湖北省纪委新闻发言人对此作出回应。
  
  
  该新闻发言人介绍,省纪委对网上信息高度重视。此前,省纪委曾于7月底收到兰世立委托其亲属送来的类似举报信,随后两次约其亲属当面核实情况,并就举报内容展开调查,同时希望举报人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省纪委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继续深入调查,一经查实,则依纪依法处理。
  
  
  省纪委欢迎社会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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